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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指南
采购项目审计流程图(财务审计类)
2011-10-11 9:58:56 点击:2264 发布人:审计室
 
主管部门初审后,提请审计

财务审计负责人核对、登记送审资料,下发审计任务书

财务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审计结束并征求被审单位意见后,出具初审报告
复核人员进行审计程序复核(由工程审计人员交叉复核)
财务审计负责人进行复核
监察审计部门领导进行复核、批示后,签发审计报告
主管部门签领审计报告,并交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收到主管部门交还的审计报告后,监察审计处盖章并正式发出审计报告
财务审计人员留存、整理审计资料,立卷归档;财务审计负责人留存、登记审计报告
 
 
注:财务审计流程修改后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在第一级复核时由工程审计人员交叉进行。这种由财务与工程人员交叉复核的三级复核制度,不仅能规范审计程序,更易发现问题,提高审计质量;而且有利于促进财务审计人员与工程审计人员的专业融通,进一步提高我处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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