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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年轻高官高勇的坠落轨迹
2007-11-2 15:29:39 点击:2646 发布人:校纪委
 
  1996年7月,高勇博士毕业。两年后,身为全国青联委员的他,出任了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副州长。在凉山,高勇主管经济工作,一干又是三年。在他的主持下,进行了一系列被称作"凉山现象"的资本运作和资产重组,并引资4800万元,政绩出色。
  按照外界所能看到的运行轨迹,高勇前途无限,而且他个人在继续学习方面也相当努力。经检察机关和辩护律师分别取证,10余年间高勇在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达317篇,参编书籍17部,单独著书5部,完成研究课题44项,由此高勇取得了研究员职称,并成为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和凉山西昌学院的兼职教授。
  也许,正因为高勇有着如此辉煌的成就,代表检察机关担任公诉人的吴永胜处长认为,高勇案为建国以来四川罕见的涉案金额高、学历高、年纪轻、职务高、手段狡猾的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凉山练胆
从收好处费到索贿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高勇初到凉山,由于分管招商引资,他找到自己一些同学,希望通过他们,为凉山招商引资。如由其中一位同学引荐的四川立信投资公司,其已经收购了涪陵建陶,对当时尚未上市的西昌电力很感兴趣,得到高勇帮助后,成功将西昌电力收至旗下,随后高勇得该公司付出的122万元好处费。而在此之前,西昌电力为解决融资困境曾搞过企业债券,高勇的另一位大学同学拿到部分业务,也给了高勇6万元。
  有人评价说,高勇在省政府工作期间尚属努力,到凉山后就"练出了胆子",而正因为这笔钱与资本市场有关,后来到证监会工作后,高勇胃口更大。据公诉机关指控,高勇先后索要和收受了托普软件、聚友网络、泰港集团、英豪科教、贵州世纪中天等的巨额款项,其中托普软件一家就给了83万余元,英豪科教给了他90万元,在泰港集团刘邦成处拿到160万元,禾嘉集团18万元。由此,高勇走上了不归路。
  在检察机关扣押的高勇财产清单中,从高勇办公室和家中搜出了金条57根,人民币现金79万,包括香港渣打银行存款单、金银玉等首饰65件,贵金属饰品5件,其他饰品108件,浪琴和欧米茄等名表33块,字画95幅,照相机和摄像机各5部,手机18部。加上其他存款,共计2167万元。
  1996年7月,高勇博士毕业。两年后,身为全国青联委员的他,出任了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副州长。在凉山,高勇主管经济工作,一干又是三年。在他的主持下,进行了一系列被称作"凉山现象"的资本运作和资产重组,并引资4800万元,政绩出色。
  按照外界所能看到的运行轨迹,高勇前途无限,而且他个人在继续学习方面也相当努力。经检察机关和辩护律师分别取证,10余年间高勇在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达317篇,参编书籍17部,单独著书5部,完成研究课题44项,由此高勇取得了研究员职称,并成为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和凉山西昌学院的兼职教授。
  也许,正因为高勇有着如此辉煌的成就,代表检察机关担任公诉人的吴永胜处长认为,高勇案为建国以来四川罕见的涉案金额高、学历高、年纪轻、职务高、手段狡猾的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堕落轨迹
自称"没能经受住诱惑"
  经过凉山彝族自治州3年的挂职锻炼,光环笼罩中的高勇,1999年7月,意气风发地回到了成都,出任证监会成都办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接下去的短短一年半里,经济学博士出身的高勇,真正是"学有所用、才有所施"。
  在一次参加全省30家民营企业的会议上,高勇认识了毕业于成都电子科大的托普集团宋如华。据公诉机关指控,高勇曾利用职务之便为托普谋利,总计收受了人民币约83.64万元---这笔钱是以广告、服务咨询费的形式打到金雕广告公司,然后再转给金索玛公司---那是高勇独自控制的公司,是一个"过债驿站"。
  4月13日,据高勇陈述,认识宋后,双方交往非常多,宋经常去其办公室,谈上市、谈股票、谈省里市里对托普的重视。后来接证监会的通知,说托普要增发新股,高被安排检查是否符合条件。在高勇多次带人检查后,检查出12个问题,包括对企业改制的批评性意见,比如,资产不实、公司治理结构有待规范等,总的结果是"条件不成熟"。
  高勇说,检查出的这些问题给自己带来了压力---宋加大了对他的攻势,打听他有什么爱好暂且不说,甚至省里许多干部也给高打电话,"你是四川的干部,应该支持四川的企业";证监会也有干部给高打电话"通融通融"。
  巨大压力之下,高认为,"托普要圈钱就圈吧,反正迟早要圈。托普最终能否增发,不是我说了算,而是由上级来定夺"。众所周知,托普最后圈到了十几个亿。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高勇辩称,他其实只收到托普74.6万元,而且分几次收到,其中还包括销售自己写作的《资本经营与操作》等专著给托普集团,价值约1万多元。高坚称这不是"受贿",而是感谢费或叫劳务费。
  他的理由是,"因为我认识很多北京朋友,当时宋如华与我约定,我帮托普搞策划咨询,比如,到北京帮忙活动关系,帮忙修改一些给上级的文件,以求表达更为完善"。
  据公诉机关指控,高曾向英豪科教索贿90万元---因为英豪科教一位高管介绍高买英豪科教和另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最后高以自己及朋友亏损为由,分两次索要了40万元和50万元作为"补偿"。
   "这不是索贿。"高勇称,理由是,"一、因为英豪科教在四川广汉有公司,所以利用我的职务贿赂我,以便让我对其有所关照;二、我刚买好英豪科教,股票就大跌,把我们套牢了。"14日下午,高勇陈述自己其实只拿到了英豪科教电汇的40万元,"还有50万元被一名记者拿去了"。
  当法庭提出作为证监会成都办干部带头炒股是否合法时,高勇辩解,《证券法》约束的对象是"知情内幕人士","我是派出机构人员,并不属此类。更重要的是,当时也没有专门对我们这类人能否炒股有何具体的特殊的约定。"
  如果说在做这些事时高勇还有所顾虑的话,到了贵阳,他在世纪中天案中接受刘志远120万元,就非常赤裸裸了,甚至在刘答应给而拖着未给的时间里,还几次打电话催要。
  高勇在法庭上也提到,自己年迈的父母和妻子都曾告诫他,"不要跟老板们走得太近",但自己还是没能管住自己,"因为我是学经济学的,觉得这些老板有能力,比较了解社会真实情况,喜欢和企业家在一起",结果"没能经受住诱惑"。
  高勇案虽然还没有宣判,但该案在四川省内引起的震动,已经远超该省此前任何一起官员受贿案。
  今年早前,四川省和成都市方面曾经向省市各部门下发了一份"高勇忏悔录"以供传阅。有人看了这份高勇亲笔撰写的忏悔书后感叹道:"30岁做上了正处级,35岁已是正厅级,可惜啊。"
  摘自《正义网》                                           2006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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