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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校内文件
关于加强我校财务管理与审计责任追究的意见
2011-9-26 12:42:32 点击:2750 发布人:审计室
全校各单位:
 
   10月10日,我校召开加强计财管理与审计工作会议,深入学习李鸿忠同志在市领导干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上的报告精神,认真贯彻市政府“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及责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具体落实我校财务审计整改及责任处理工作。会议提出了8条意见,这些意见既是全面贯彻落实李鸿忠同志报告以及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也是进一步加强我校财务管理与审计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意见,全校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现将这8条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一、严格预算,按时完成预算项目的建设购置。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将部门预算的具体项目分项目进行管理,跟踪每个项目的具体执行情况,跟踪监督,并认真做到将部门预算中的项目经费全部放在项目支出科目下进行统一会计核算。严格把基本公用支出与项目支出区分开来。建立健全预算的跟踪、分析和评价制度,完善预算控制制度,优化资金的支出结构和确保资金正确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使预算更趋公平、合理、透明。
 
   二、改革目前学校二级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全校财务一级管理,加大财务管理的集中度和透明度。现行的二级财务管理制度,分层较多,存在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管理不善就会出现财务失控现象。为了加快学校的改革与发展,要把二级财务单位的收支交由学校财务部门集中管理,切实做到统收统支,切断可能产生腐败的资金来源。
 
   三、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杜绝“坐收坐支”等违规行为。要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单位银行帐户的管理,学校的所有收入都要纳入预算管理,如实入帐,不得在体外循环,坐收坐支,更不得隐匿、私分。要严格界定各种经费的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财务支出的透明度,堵塞管理漏洞,强化监管职能,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查处。
 
   四、严禁设立“小金库”。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隐匿各种应交收入,或以虚列支出、资金返还等方式转移资金,私存私放,不将资金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不将收支列入学校会计帐内的行为,均属“小金库”行为。对制造“小金库”、纵容“小金库”、参与“小金库”的人员要一查到底,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用公款私存的利息等增殖部分私分者也要严肃查处。
 
   五、实现“一支笔”的财务审批制度。校内各个财务管理口,应有一名领导分管财务工作,实行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主管财务的领导要相对稳定,便于财务工作有序运行。各个财务管理口要严格执行请款、临时借款和报销程序和制度,所有开支要体现节约和效益原则。
 
   六、强化管理,实行严格的责任“买单制”。切实加强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并落实责任制。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要公布,要有人“买单”;责任要追查到人,不搞下不为例。审计、监察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重要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要对工程(含维修)的报建、招投标、设备采购、物资采购、服务采购和资金往来等主要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认真分析研究其效率、成本和实际效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资金投入的高效与廉洁。
 
   七、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查出违法违纪案件的单位,要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除给予单位经济处罚外,还要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建立激励机制。对做出优异成绩或突出贡献者,给予相应的奖励。对各单位、各部门发放的奖金、补贴和福利等建立统一规范的分配制度。在奖金分配向教学、科研倾斜的同时,要适当考虑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不同性质人员的奖金发放标准;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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