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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告之八:“监管无据”只是借口
2011-10-9 11:17:59 点击:1724 发布人:unnamed friend

    每当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相关部门总会找出一大堆的问题当作借口,甚至可能从法律法规中找出他们不履职的理由来。有的把责任推给了别的单位,有的推给了法律法规不健全,有的甚至推给了“无据可依”上面。存在这样的问题,固然与立法不够细化有关,然而更多的是一些职能部门从各部门利益出发来解读相关法律法规,甚至故意推诿扯皮。目前,我国涉及公共安全方面的法律可谓详尽细致,涉及食品安全、检验检疫、环境保护、危险物品管理、消防、道路交通、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林林总总。公共安全监管问题已经不是什么有没有法律可依的问题,而是是不是依法办事的问题,是不是依法履职的问题!每一起公共安全问题,都与相关职能部门失职渎职有直接的关系。每一起公共安全问题的出现,都应该追究相关职能部门失职渎职的责任。拿监管无据可依来搪塞自己的失职渎职,这本身就是态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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