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预算外资金管理,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深圳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深圳大学其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各类收费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范围
凡学校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类收费收入都必须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各类收费包括:
(一)办学办班事业性收费;
(二)管理性收费;
(三)非盈利性的服务性收费;
(四)罚没收入;
(五)各类捐赠款、助学款;
(六)各种场地、房屋租金收入;
(七)其他收费。
二、严格执行收费审批制度,各单位收费项目,必须符合有关政府部门的收费管理规定,并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收取。
三、严格执行票据的审批、领用、核销制度
(一)学校收费均须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并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票据管理办法》使用收据;
(二)计财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收费票据,对票据的购买、印制、发放、核销应按其编号进行登记,收费单位领用收费票据一律凭票据领用登记本领取、核销;
(三)各单位所收票款,必须及时上交计财处,严禁公款私存。
四、加强支出管理
学校所有收入都统一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如实入账,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分配和支出,严禁各单位以各种名义隐瞒截留、坐收坐支。对各院系在职研究生班等学费收入按学校现行管理规定进行结算分配。对非事业性收入如管理性、服务性收入,本着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安排支出,由收费单位提出支出计划,报计财处审批同意后,凭票据报销支出。对房屋、设备、设施出租和科研成果转让等所得收益,学校另行拟订相应的分配办法。
五、加强捐赠助学款的管理
全校所有捐赠助学款,包括校友的捐赠款,都必须上交计财处入账管理,尊重捐款人的意愿,专款专用。校友捐赠款支出情况,应在学校和各部门、各院系范围内公布。
六、加强对“收支两条线”的监督管理
(一)学校计财处作为这项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加强业务研究和政策制定;
(二)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检查的作用,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审计和检查工作。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依据有关法规,严肃查处,给予政纪或党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明确职责,落实各项处罚措施
把“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对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范围,纳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凡单位违反规定的,追究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违规收费的单位和个人,经财务、监察和审计部门查实后,分别情况予以处罚:
(一)未经学校批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或不使用正式票据进行收费的,限期取消收费项目,所收经费全额上交学校,追究收费单位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并向全校通报。
(二)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自收自支、坐支挪用截留的,一经查实,除追缴所收费用外,所列支出,学校不予报销,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私自将学校资产转让出租,除没收所得收入外,还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公款私存或到银行私开账户的行为,一经查实,除对所存款全额追回外,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五)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者,学校给予相应的政纪、党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本规定由计财处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