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下午,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教育系统)的同志应邀到学校作《如何做好监督谈话工作》的业务培训。学校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各学院纪委书记、党建组织员参加学习。
市纪委监委派驻十一组的同志围绕“如何做好监督工作”“如何开展监督谈话”和“提醒谈话和谈话提醒的区别”三个方面讲授经验和做法。
学校各级纪委将把纪律挺在前面,执行党中央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工作要求,严肃规范开展监督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线索紧盯不放,抓早抓小。通过监督谈话,让被谈话人讲清问题,尽早纠正错误,依纪依法予以处置;或者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充分发挥对干部的教育挽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