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纪检监察机构
中共深圳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纪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学校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深圳市监委驻深圳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学校纪委合署办公,统称“深圳大学纪检监察机构”。
一、组织架构
二、日常工作机构
根据《中共深圳大学委员会关于调整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通知》(深大党发﹝2020﹞69号),设立纪检(监察)室作为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机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邮编:518060
电话:0755-2653 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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