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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图书馆:用“五不准”规范自行采购工作

发布时间: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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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严肃廉洁纪律,规范馆内自行采购行为,深圳大学图书馆制定了《图书馆馆内自行采购“五不准”规定》,《规定》提出了进一步具体规范自行采购行为的五项要求。

一、不准违规操作、弄虚作假。

二、不准在采购活动期间单独私下接触供应商。

三、不准向供应商透露预算或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情况。

四、不准向供应商“吃、拿、卡、要、借”,索要个人好处。

五、不准接受供应商的财物或宴请、旅游、娱乐、健身等消费。

《深圳大学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开始施行,校内各单位自行采购的限额标准提高为10万元(不含本数)。学校通过提高限额,放权赋能校内单位提高采购效率,促进工作“硬实力”提升。

限额标准提高带来单位自行采购权力增大,但放权不等于放任,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深圳大学图书馆通过“五不准”划出纪律红线,压减权力任性,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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